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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关实施“汇总征税”一周年 征收税款2.91亿元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6-08-05  返回

       8月4日从海口海关获悉,自2015年7月27日全面推广汇总征税改革以来,海口关区共有3家企业参与“汇总征税”改革,涉及报关单700份,征收税款2.91亿元。

  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是海口关区第一家申请汇总征税的企业。该司报关经理小梁介绍,海关推行“汇总征税”改革前,每报一票货物都要单独缴税,财务无法准确获知每个月需要支出的资金,占用了大量时间不说,有时还会面临资金链紧张的困难。“汇总征税”改革实施后,企业只需在第2个月的前5个工作日前汇总纳税即可,简化了企业的办事流程,也缓解了企业流动资金的压力。据海口海关统计,政策实施一年来,共为该公司办理“汇总征税”模式报关单350票,涉及税款1.57亿元。

  不仅如此,适用“汇总征税”新模式的企业,在有效担保下可先行提取货物,改变了以往货物逐票纳税后才能放行的通关模式,进一步提高了通关速度,为企业节省了时间。对急于进口生产原料或机器零配件的生产型企业来说,这是实实在在的便利。

  据海关人员介绍,“汇总征税”是海关为推进贸易便利化、提高通关效率而开展的一种新型集约化征税模式。海关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纳税义务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进口货物应纳税款实施汇总计征。汇总征税是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实现“先放后税,汇总缴税”,改变了海关传统的“逐票审核、先税后放”的征管模式,是海关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海口关区89家认证企业均可申请适用该政策。

  下一步,海口海关将进一步扩大汇总征税改革的覆盖面,鼓励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进来,共享海关税收征管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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