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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进出口贸易的出口流程需要几个环节来完成?

  一般都要经过:询问->发出->还盘->接收四个环节。

  国际贸易询盘:询盘是指一项交易的一方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就该商品的各种交易条件,向另一方询问买卖某种商品的情况。询价仅仅是一个交易意愿的表现形式,没有法律约束,也不是交易洽商的必要步骤,但常常是交易的起始点,不能被忽略,而且要做到有理有据,不失时机地快速反应。

  在国际贸易中,发盘是指一项交易的一方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另一方提出一系列的交易条件,并表示其愿意按上述条件进行交易。

  发盘条件

  1.发盘是对一名(或数名)特定投资者提出的签订合同的提议。(注意概念上要有别于“发盘邀请”)

  2.发盘的内容必须非常明确,一旦受盘人接受,合同即生效。如内容不明确,即使对方接受,也不构成合同成立。

  3.发盘人须表示受约束,在发盘条件下与另一方签订合同。

  例如:

  (1)用语表示发盘。比如“发盘”、“不可撤销的发盘”、“递盘”、“不可撤销递盘”、“订单”、“订货”等等。

  (2)明确说明有效期。“...限XX日复制有效”、“以我方最终确认有效”、“以尚未售出为准”。

  包括内容

  一种发盘,通常包括货物质量、数量、包装、价格、送货、付款和其他六大方面的交易条件。该公约第十四条规定,"一项建议在表明货物并明确或暗含规定数量和价格的情况下,或规定数量和价格的确定方式时应非常确定。所以,一个发盘只要包含商品名、数量、价格这三个条件,即使是完整的也不算。

  邀请发盘

  一项建议,如果内容不明确,或未表示意向,或未对某一(或少数几个)具体的人发出,则可以将这一建议视为发盘邀请。

  方法形式

  一种发盘必须充分了解商品的供应来源,生产成本,以及相关的仓储、运输、保险等情况,同时也要了解国外市场的相关信息,最后按对方最容易接受的陈述方式(或发盘程序)发盘。


  有效期

  1.发盘通知受盘人后生效。

  2.发盘可确定接受的最晚期限。

  3.发盘可规定接受的时期。

  撤回或撤销

  该公约第十六条规定:

  (1)在合同成立前,如果撤销通知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被撤销。

  (2)如下述情况,发盘不得被撤销:

  a.发盘表示接受发盘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不可撤销;

  b.受盘人有理由相信发行是不可撤销的,发行人已经信守发行。

  ·国际贸易还盘。

  还盘是指受盘人在收到发盘后,对发盘内容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提出修改或更改。一方的发盘经过另一方还盘后即失效。在被接盘人还盘之后,原来的发盘人也可以进行反还盘。有时候一笔交易要经过很多次的还价才能成交。

  ·接受国际贸易。

  同意,有条件地接受,逾期接受,撤回接受。

  有效接受

  成为合法有效的接受条件是:

  1.接受必须由发盘指定的接受者做出。

  2.接受必须表明态度。

  3.验收必须符合发盘条件。

  4.接受必须在发盘有效期内将发盘送达发盘人。

  第十九条第(2)款规定:对发盘表示接受,但含有附加条件或其他条件,例如发盘表示接受,但含有附加条件或其他条件,实际上并不改变发盘的条件,除非发盘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反对意见,否则,发盘人仍构成接受。

  逾期接受

  按照通常的原则,过期的接受不是有效的接受。但如发盘人同意并通知受盘人,则逾期的接受为有效的接受。如逾期接受非受盘人所致,发盘人如不及时反对,逾期接受将成为有效接受。

  撤回接受

  按照公约的规定,撤销的接受必须在接受原应生效之前,或者同时送达发盘人,否则撤回的通知就必须在同一时间送达发盘人。接收在接收通知中发送者生效。要撤回接受,必须在接受生效前撤回,接受生效之后,合同就会产生效力,因此接受是不可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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