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B503室
总机:021-6148 0739
传真:021-6107 7317
进出口咨询热线:137 6461 5105
联系人:金经理
邮箱:fraceen@channelsh.com
意见箱customer_service@channelsh.com
总机:021-6148 0739
传真:021-6107 7317
进出口咨询热线:137 6461 5105
联系人:金经理
邮箱:fraceen@channelsh.com
意见箱customer_service@channelsh.com
外贸进出口公司|所有的交易方式报关都可以用FOB申报退税吗?
1.外贸进出口公司|所有的交易方式报关都可以用FOB申报退税吗?
货物出口退税,在真实业务的基础上,满足出口退税要求,与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无关。但从几何时起,一些税务机关受到一些大师的影响,认为EXW出口商品不能享受出口退税是错误的。
因此,许多以EXW交易方式出口的企业在报关时直接将EXW交易方式报送FOB退税。这种简单粗暴的操作方法风险更大:
EXW的交易方式报成FOB历史原因的。2016年底前,海关报关系统中没有EXW。换句话说,在此之前,EXW交易方式的出口货物只能通过FOB申报。但此后,海关增加了EXW交易方式的报关。如果EXW交易方式简单地报告给FOB,则属于报关错误,影响出口商品价格,导致海关统计准确性,海关处罚无法运行。此外,出口企业使用该报关单申报退税,遇到严格禁止的税务机关,给您一张出口退税凭证内容不真实,应视为国内销售税。
本应该是EXW的交易方式。客户委托承运人提货。国内运输、港口站等费用由客户承担。如果报关时更改为FOB申报,出口商无法获得国内运输费用、港口杂费等费用文件。它最初是一个真正的业务出口。相反,在税务机关看来,由于无法获得这些费用文件,它变得不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