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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进口报关的政策和规定。
美容品的进口通关程序:
1.保税区的化妆品进口批文,须经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中文标签备案。
3.准备报检单据,并进行报关。
4.报关通过缴税后,到商检局领取CIQ即可上架销售。
申请化妆品许可的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在检验样品之前需要提供:
1.产品配方(盖上生产企业的印章,如有复配原料,用复配原料的各成分含量分别标出)。
2.使用说明(英文或中文均有用法),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注意:以上资料先发电子版经我公司审核后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如果是小语言,请提供外包的翻译(如委托我们进行翻译,实际翻译费用)
4.产品名称资料、生产企业及在华负责单位的资料。(合同签订后,本公司可提供表格签字)
5.(需要在国外市场销售的、同一批号或者同一种生产日期的产品);样品含量超过30g,普通类的数量16件,特殊类的数量25~30件(根据功能确定)。
6.公证处(在华负责单位与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外进行法人签名真实性公证)。
7.公证处(在华负责单位与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内对法人签名及印章真实性进行公证)。
8.负责在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二、必须在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之前提供:
1.不受限制地向生产国或原产国出具的销售证明。
2.制造企业对产品质量的控制要求。
3.评估产品危险物质材料。
4.生产过程和简要图表(涉及特殊类别)。
5.功效成分及其使用依据(指育发、健美、乳液)。
6.企业之间的委托加工协议和受托方良好的生产规范。(只涉及委托处理的情形)
声明循环。
4-5个月(普通班)
6-7个月(特级、美乳、育发除外)
美乳8个月,育发8至9个月。
美容用品的进口申报文件:
PACKINGLIST,贸易合约。
1.产地证明。
2.免费销售证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备案证明(提供二三三份副本)
5.中文标签(在包装纸箱上粘贴中文标签各一份)
6.产品成分表(盖着制造商的章,复印件)
7.健康证明。
8.产品图片。
9.样本。
化妆品的进口,由境外生产企业或进口单位向卫生部监督司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化妆品进口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限定物质含量的产品成分目录。
3.产品质量标准。
(4)生产国(或地区)允许生产和销售产品的单据(副本)
(5)其他国家(或地区)产品登记和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副本)
(6)生产国(或地区)和其他国家(或地区)有关检验报告,登记,销售审评(副本,附有中文译本)
(7)使用说明书的正式样品的产品标签。
8)产品样品的完整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