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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及婴幼儿用品
有关保税区化妆品进口通关的政策及需要提供的信息

  化妆品进口报关的政策和规定。

  美容品的进口通关程序:

  1.保税区的化妆品进口批文,须经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中文标签备案。

  3.准备报检单据,并进行报关。

  4.报关通过缴税后,到商检局领取CIQ即可上架销售。

  申请化妆品许可的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在检验样品之前需要提供:

  1.产品配方(盖上生产企业的印章,如有复配原料,用复配原料的各成分含量分别标出)。

  2.使用说明(英文或中文均有用法),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注意:以上资料先发电子版经我公司审核后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如果是小语言,请提供外包的翻译(如委托我们进行翻译,实际翻译费用)

  4.产品名称资料、生产企业及在华负责单位的资料。(合同签订后,本公司可提供表格签字)

  5.(需要在国外市场销售的、同一批号或者同一种生产日期的产品);样品含量超过30g,普通类的数量16件,特殊类的数量25~30件(根据功能确定)。

  6.公证处(在华负责单位与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外进行法人签名真实性公证)。

  7.公证处(在华负责单位与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内对法人签名及印章真实性进行公证)。

  8.负责在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有关保税区化妆品进口通关的政策及需要提供的信息

  二、必须在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之前提供:

  1.不受限制地向生产国或原产国出具的销售证明。

  2.制造企业对产品质量的控制要求。

  3.评估产品危险物质材料。

  4.生产过程和简要图表(涉及特殊类别)。

  5.功效成分及其使用依据(指育发、健美、乳液)。

  6.企业之间的委托加工协议和受托方良好的生产规范。(只涉及委托处理的情形)

  声明循环。

  4-5个月(普通班)

  6-7个月(特级、美乳、育发除外)

  美乳8个月,育发8至9个月。

  美容用品的进口申报文件:

  PACKINGLIST,贸易合约。

  1.产地证明。

  2.免费销售证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备案证明(提供二三三份副本)

  5.中文标签(在包装纸箱上粘贴中文标签各一份)

  6.产品成分表(盖着制造商的章,复印件)

  7.健康证明。

  8.产品图片。

  9.样本。

  化妆品的进口,由境外生产企业或进口单位向卫生部监督司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化妆品进口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限定物质含量的产品成分目录。

  3.产品质量标准。

  (4)生产国(或地区)允许生产和销售产品的单据(副本)

  (5)其他国家(或地区)产品登记和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副本)

  (6)生产国(或地区)和其他国家(或地区)有关检验报告,登记,销售审评(副本,附有中文译本)

  (7)使用说明书的正式样品的产品标签。

  8)产品样品的完整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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