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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性条款。
①根据中国民航航空公司的规定,托运人交付的货物必须符合起发、中转、到达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民航航空公司的所有运输规则。
②禁止接受中国及有关国际政府和航空运输企业规定的禁运或未承运的货物。
③发货人必须自己办理妥发关、检疫等出境手续。目前,中国民航业的各航空公司暂时不办理“付款到付款”业务。
④货物的包装、重量、体积必须符合航空运输条件。
(2)价值限度。
每个装运货物(即每份货单)的申报价值不得超过100,000美元或其等值货币(未申报价值的,按每公斤20美元计)。过了,要按批次交运(即分两份或多份货运单);若货物不宜分开,则须在收运前征得航空公司的同意。
(3)支付要求。
①运费可预付或到付,但须注意:a。货物之运费及声明价值费用,须预付或全额到付。b运输始发站的其他费用,须全部预付或全额到付;运输途中发生的费用应到付,但有些费用,例如,政府规定的固定费用以及机场当局的某些税,例如始发站知道,亦可预付款,在目的地发生的其他费用只限于支付。
②托运人可利用以下付款方式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支付运费:人民币现金(或中国人民银行国内支票):代理人不能接受托运人使用旅行证明(MCO)或预支票款通知书(PTA)。
接收程序。
(1)托运人在交货时,应填写"国际货物托运单",并提供与运输有关的单据,托运人应对托运书上所填内容以及所提供的运输相关单据是否正确、完整。
(2)代理人在接收国际货物时,应认真履行以下程序:
①重点检查。
商品目录。
在一定条件下,发货人交付的货物是否属于特定条件下的运输,尤其要注意交运的货物是否为危险货物,或者货物中可能有危险品。如果属于危险货物,则按照承运人和代理人的相关协议和国际航协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商品目的地。
在运输过程中,代理人应了解托运人所交付的货物是否在目的地航行,如果目的地没有航站,可以建议托运人将货物到达站改为距离目的地最近的一个通航地点,但货物在收货人栏中仍然必须填写。
商品包装和体积。
当代理接收货物时,应当检查货物的包装状况和货号。在装运过程中,由于包装不牢固、过于简陋和带有老商标,应要求发货人重新包装。此外,要检查货物的体积是否符合所装型号的要求,对于联程货物,应考虑转航站在其中使用的型号。page$$。
报关手续
核对货物的报关手续是否齐全。
②以上四项均符合要求时,由发货人填写托运单,代理人应重点核对托运单据上所填有关各栏:
商品名称栏(含体积和尺寸)
如"罐头鱼"不能泛泛而谈"食品",请检查货物名称栏中的名称是否填入"食物"。此外,还要检查托运人填写的货物尺寸是否注明计量单位,如果是危险品,则要求说明其专用名称和包装等级。
承销商名称及地址。
在不同的国家,收货人所在城市的名称是否属于重名城市,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求加国名,运往美国的货物也要加州名。由于空运单据不能转让,本栏不得出现TOOrder。
发货人签名栏
在托运人的签名栏中检查托运人的签名。
③按重量和数量来计算货物。
代理人应按秤称重、称重,以求计费。若托运人自行在栏中填上重量,则代理人必须进行审核。
④计算运费。
运价的确定要先精确确定,运价计算完毕后,再进行检查。
⑤填写空运货运单。
填写货运单时,应根据现行的"空运货物运价手册"(TACT)第六章填写货运单。
⑥货物的标签粘贴并系上,对需要加贴货物相关标贴的货物,应加贴/拴挂。
⑦三检查货物、装运单及标签,以免出错。
预计吨位:对要求预定吨位的货物,须预先确定。对特殊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货物,应事先作好安排。
⑨填好货物交接单,并把货物安全地送到承运人那里。
•准备一份每日的销售报告,按照航空公司的要求按时交货。
其他相关运输文件。
按货物类别,托运人应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A、进出口报关所需的单据;
B.货物内容清单(运输货物的行李应提供物品清单);
危险货物托运、动物检验;
D,如需在3区及1区间(1ATAAREA3-1)送交指定货物,须提供商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