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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贸易便利化助中韩FTA发展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6-07-11  返回
       从日前召开的进出口企业利用中韩FTA政策说明会上了解到,中韩自贸协定谈判自2012年5月启动以来,历经4年,如今已成为我国目前对外覆盖领域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

  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原产地处处长路强介绍,中韩FTA协定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等17个领域,双方货物贸易自由化比例均超过税目90%、贸易额85%,是一个经济总量达12万亿美元的巨大市场。

  海关程序章节着眼贸易便利化

  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协议处处长何彤表示,贸易便利化水平是体现自贸区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而贸易便利化主要与海关相关。世界多数自贸谈判中都有关于海关程序的环节,WTO网站上登记的230多个自贸协定中,有127个协定包含此类章节。

  何彤介绍,中韩自贸协定中关于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的部分同样重要,设置该章节的目的在于承诺简化海关手续、降低贸易成本,为自贸区货物进出口提供高效便捷、公正透明、可预见的通关环境。通过海关程序章节的承诺,自贸协定的优惠便不会被复杂繁琐的通关程序所抵消。

  据悉,目前已公布的中韩自贸协定海关程序章节条款内容丰富,包含了法律公开透明、货物通关放行、自动化信息技术、实施风险管理、加强海关合作、快件制度、复议申诉、处罚、裁定、磋商等19个条款。这充分体现了中韩双方的关注点,具有很高的便利化水平。

  中国自2014年开始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区域内海关互认商品预归类、价格与审核、原产地预确定等专业认定结果。如今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已经在上海启动,将进一步提高全国海关执法的一致性,加快通关速度,助力中韩FTA发展。何彤介绍说,中国海关将继续加强预裁定制度建设,包括行政裁定、原产地预确定、价格预审核、商品归类与确定等。随着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推进,“三预”结果的互认范围将不断扩大,下一步将着手对有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使预裁定制度能够更接近国际惯例,为申请人提供更多便利,保证海关执法的可预见性。

  中韩两国海关一直有着密切的双边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海关合作与互助的协定》是双方海关合作的依据。双方海关领导人每年召开中韩海关合作会议,各领域专家也互动频繁,合作内容日益丰富。何彤说,合作涉及贸易便利化、打击走私、知识产权保护、贸易统计、关际合作、能力建设以及跨境电子商务等,随着中韩FTA加速实施,中韩自贸区等海关合作新领域也将为贸易发展增添动力。

  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启用

  海关总署关税司原产地办公室副主任宋彦魁在会上宣布,中韩海关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7月1日正式启用。原产地电子联网模式的启用,将实现数据自动对碰、申报无纸化,提高通关的快捷便利程度。

  为顺应无纸化通关,中国海关在世界范围内首创了原产地的电子数据交换机制,改革原产地规则中“直接运输”条款的应用模式,得到世界海关组织和越来越多自贸伙伴海关的认同。

  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39号(关于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电子联网及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有关事宜的公告)》内容,7月1日至9月30日,进口方海关无论是否收到电子数据,均不影响货物通关受惠;10月1日至12月23日,进口方海关收到电子数据,货物方可享受关税优惠。宋彦魁表示,计划自12月31日起,进口方海关将不再要求提交纸质原产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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